悠悠话史谈到砍头,我们的脑海里大概会浮现出影视剧中常见的场景;几个死刑犯脖子上套着沉重的枷锁,有气无力地站在摇摇晃晃的囚车里,囚车前是押解他们的官兵,一行人在围观群众的辱骂与扔的臭鸡蛋、烂菜叶子中向刑场走去。在中国古代的很多城市都有一个行刑地,比如北京有名的菜市口,流传着许多恐怖灵异的民间传说:被砍了头的死刑犯拿了裁缝铺老板的针线,把自己的头和身子缝了起来;菜市口的药铺老板老是能在半夜听到有人敲门要买刀伤药,嘴里还喊着脖子疼......这些古代法场的灵异传闻也侧面显示出老百姓对于“斩首示众”的恐惧与不安。普通人对于砍头的讳莫如深是很好理解的:斩首这种行刑方式在现代社会看来是十分残忍、血腥、且违背人权的。在中西方各国在20世纪基本废除了这种恐怖的处决方式,在21世纪的文明社会,各个国家开始普遍使用枪决甚至开始废除死刑的时候,砍头这种形式大概只有极端组织里的那些人还会使用了。而在科学技术异常落后的古代社会,斩首的刑罚拥有相当长的历史。古代所谓“枭首”,秦汉时便有记载。是在砍头后将其首级插在一根长长的竹竿上,然后把人头悬挂到很高的地方,例如树上或城墙上,远观仿佛是一只夜枭立于高处,令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种对民众的威慑方式,已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但实际上,对于刑罚本身来说,斩首实在是称不上“一种酷刑”。我国第一部奴隶制法典在夏朝就已经制定出来了,即《禹刑》,到了商朝的《汤刑》更为发展:以肉刑为主,古时候所谓的五种基本刑罚已经产生——墨刑、劓刑、剕刑(刖刑)、宫刑、大辟,商代卜辞上对施行记录最多的是刖刑和大辟。刖刑即为断足之刑,用刀锯将犯人的双脚砍断,大辟则指死刑,最开始指的就是斩首,但隋朝以后泛指一切死刑。商代最后一位王是以昏庸残暴、荒淫无度著名的商纣王,而且兼之这个朝代本身的严刑酷法与浓厚的祭祀占卜之风,商代的人殉与人祭十分普遍。再到纣王之时开始的炮烙之刑(让人走在烧红的铜柱上,最后落入火中焚死)和脯醢之刑(将人剁成肉酱),商法之残酷可见一斑。中国对于刑罚的改革比西方要晚得多,在《唐律》制定以后,直至20世纪早期的清代律法,其结构仍是以《唐律》为基础的,而稳定的古代法律体系使得律法的制定者有充裕的时间来完善刑罚对于犯人的折磨。直到我们所知的“满清十大酷刑”,这些五花八门的刑罚可谓是将残忍折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在众多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古代律法对于“十恶不赦”之罪的判定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唐律》对十恶不赦之罪的罪行解释为谋反、煽动叛乱、叛国、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这十种,除了前三种有实质性行为可以判定之外,剩下七种罪行界定十分模糊,对于身居高位的官僚阶级来说,这些罪名很有可能是他们加之于显示地位或者*治斗争上的方式,甚至只是为了泄愤而已。老百姓熟知的那些“满清十大酷刑”,它们的实施对象大多都是前三种人——对待谋反叛乱的人可不仅仅是砍头那么简单了。这些酷刑远远不止十种,为人熟知的诸如:剥皮、车裂、凌迟、烹煮、灌铅、活埋、鸩毒、弹琵琶、抽肠、骑木驴等,其中最臭名昭著且最具“观赏性”的该数“凌迟”了,也就是“千刀万剐之刑“。英国人亨利·诺曼在中国游历时曾看到过凌迟现场,他这样描述那个过程:刽子手抓住受害者身上多肉的部分,如胸脯或大腿,然后把它一块块割掉。再切掉鼻子、耳朵、脚趾、手指。然后砍掉手腕、脚踝,接着是胳膊肘、膝盖、肩膀、臀部。最后,一刀捅在心脏上,再把头割掉。凌迟大概是人类历史上可以想象出来的最残忍、最痛苦的刑罚了,受刑的人将在漫长的煎熬中走向死亡。在传统的行刑过程中,犯人被绑在一根木桩上,而刽子手提着一个装满各式各样刀具的篮子走到跟前,这些刀具是为切割不同的身体部位而定制的。开始时,刽子手随即在篮子中抽出一把刀,这把刀的类型决定了先下刀的部分,如手指、小腿肌肉、乳房、大腿、鼻子、眼睛、嘴唇等部位。行刑时间根据案情严重性而不同,有时会进行数小时甚至几天,到最后那把属于心脏的刀插入心脏时,犯人的痛苦才真正结束。如果家属提前贿赂刽子手的话,行刑的第一步就会插入心脏结束犯人的生命。如同斩首示众一样,行刑的场所是挤满了围观群众的,不知道是因为人性阴暗面产生的猎奇心理,还是因为对犯人的仇恨与唾弃,像凌迟这种令人难以忍受的过程,在古代的刑场上是十分吸引观众的。凌迟对于刽子手的用刀技术要求极高,明代有两例“叹为观止”的行刑记录:大宦官刘瑾与进士郑曼,前者剐了刀,持续了三天才结束,后者刀,让犯人持续这么长时间不死,且不能让血流出过多,这既是对刽子手技术的考验,也是对取悦围观者的一种手段。在众多对人体进行极度摧残的刑罚对比下,斩首已经算是最“温和”而快速的形式了。中国古代的斩首,强调刀落于颈部关节之间,且在砍断的脖子与头之间需要有残留一小段皮,算是在形式上留个全尸。在斩首的多种方式中,如果刽子手的刀很锋利,且受刑人处于跪坐姿势的情况下,死亡会很快发生。法国大革命时,为了提高斩首的效率更是发明了断头台,受刑人的死亡会更快且彻底。不过有人可能产生了新的疑问:既然斩首相较其他刑罚,已经让受刑者免于长时间的痛苦了,那么斩首的人会在身首分离的一瞬间便失去意识而死亡吗?还是意识仍会存在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慢慢感受死亡的痛苦呢?现有的医学知识告诉我们,大脑在失去血液供应后会在几秒内形成脑死亡,但在科学技术并不发达的时候,感兴趣的人想要破解这个秘密只能依靠于催眠,就是在人头落地后迅速进入那个人的意识。而且还有传说,化学家拉瓦锡在执行死刑之前与他的助手约定,在他的头被砍后,他尽可能多地眨眼。于是在行刑后助手看到,拉瓦锡的眼睛以每秒一次的速度眨了15-20次眼睛。20世纪初,法国医生加布里埃尔·博里厄在强盗亨利·朗格耶被斩首后立即接管了他的头颅,据他的报告中提到,朗格耶的头颅在落地后,脖子的横截面立在了地上,医生凑近观察发现,死者的面部大概进行了五六秒的抽搐痉挛,又过了几秒这阵无规律的抽动才完全停止,但眼皮没有完全闭合,看起来就像是医生平时常见的那些刚刚死亡或是垂死的病人一样。只不过这时这位医生对着头颅大叫了一声“朗格耶!”朗格耶的眼皮竟然缓慢地抬了起来,按这位医生形容,眼皮抬起的动作十分平稳,就仿佛在人睡梦中被叫醒时一样普通。接着朗格耶的瞳孔聚焦了,与医生进行了短暂的几秒钟的对视之后,眼皮又缓慢地合上。于是医生进行了第二次的实验,再一次呼唤他的名字,朗格耶又缓慢地抬起眼皮,眼神比上一次更有穿透力。但等到医生第三次呼唤他,朗格耶则完全没有了回应。这个过程大概持续了25到30秒。不过由于这次试验的真实性存疑,且实验样本过少,无法证明人在砍头之后还会保留一段时间的意识。但对于现代人来说,斩首也是一种极为血腥与残忍的刑罚,生活在文明社会的我们可能无法直观体会到古代文明的面具下,掩盖着封建社会的恐怖。但是我们应该能做到的是,在保持良好道德感的同时,与人性的阴暗面做斗争,让我们身处的这个文明社会变成真正的美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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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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