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杜德是拿破仑一世的妻子约瑟芬皇后的专职画师,曾出版《玫瑰图谱》(LesRoses)。而约瑟芬皇后也是著名的玫瑰迷,拿破仑曾在梅尔梅森堡为她专门打造宏伟的玫瑰园,园中种植了种、约3万多株玫瑰。
玫瑰是欧洲文学中的常客,它既是纯净透明的,又是暧昧不皦的,它既是奋不顾身的爱的付出,又是蜇人心痛的爱的苦楚。它丰富的象征意义,引来无数诗人如蜜蜂般从中采集花蜜。它也成为许多人幸福或痛苦的原因。就如王尔德在《夜莺与玫瑰》中所写的:“我读了所有智者写的书,掌握了哲学的所有秘密,可就是因为缺少一朵红玫瑰,生活就变得痛苦不堪。”
在英国文学史上,莎士比亚是当仁不让的玫瑰诗人。他的商籁中上演着犬蔷薇与大马士革玫瑰之战,也上演着红玫瑰与白玫瑰之战,同时还隐藏都铎王朝一段惊人的*治阴谋。
比利时画家、植物学家皮埃尔–约瑟夫·雷杜德(Pierre-JosephRedouté)所绘制的法国蔷薇。
而在德语文学中的玫瑰诗人里尔克漂泊的一生中,玫瑰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晚年一蹴而就写成的《致俄耳甫斯的十四行诗》,还是法语诗集《玫瑰集》,甚至是那如谜般的墓志铭,玫瑰都长久地绽放,吐纳着芬芳。
到了法国诗人奈瓦尔那首咏叹了“从摇篮到棺木”的爱情的十四行诗中,玫瑰甚至迷失了她的身份:
“她手执的玫瑰,是域外的玫瑰。”
本文摘编自《沙仑的玫瑰:英法德三语文学和绘画中的经典意象》,由出版社授权转载。
《沙仑的玫瑰:英法德三语文学和绘画中的经典意象》,包慧怡/陈杰/姜林静著,上海译文出版社,年8月。
“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
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与20世纪的英语玫瑰诗
原作者丨包慧怡
从古典时期到中世纪,从文艺复兴到20世纪“凯尔特文艺复兴”,如果要举出一种文学史上地位最尊贵、意义也最繁盛的花,相信玫瑰是一个少有争议的选择。仅欧洲著名的“玫瑰诗人”就有法语中的龙沙、英语中的莎士比亚和叶芝、德语中的里尔克与西班牙语中的博尔赫斯等等,他们都在各自的写作语言中留下了海量关于玫瑰的不朽篇章。20世纪意大利最出色的中世纪文学研究者之一翁贝托·埃柯UmbertoEco在其第一部小说《玫瑰之名》Ilnomedellarosa()中援引了一句拉丁文诗歌,statrosapristinanomine,nominanudatenemus(“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今人所持唯玫瑰之名”)。按照埃柯本人在《〈玫瑰之名〉注》中的说法,这句诗出自12世纪本笃会僧侣莫莱的贝尔纳的作品《论鄙夷尘世》DeContemptuMundi。作为“美”之化身的玫瑰,自中世纪以来就和唯名论与唯实论之争、语言的所指和能指等一系列哲学问题紧密相连。我们不妨就从玫瑰这种花朵首次在英语(中古英语)中出现之时开始,将“英语玫瑰诗”的小史追溯一番。
中世纪晚期《皇家抄本》花饰首字母D中的玫瑰,RoyalMS11EXI,f.13v。
一、中世纪“玫瑰谜语诗”
中世纪英国文学中有大量迷人的“谜语诗”aenigmata范本。许多古英语谜语诗由谜底物件采取第一人称叙事,以人格化“拟声”的方式描述自己的生平,实实在在地用诗艺来讲述“万物有灵”,产生了特殊的移情效果。到了中古英语时代,那些被归入谜语的诗作有一部分继承了古英语谜语传统—有明确的谜面-谜底机制,诱导读者从状物描述中回答全诗所指向的“是什么(物体/人物等)”式问题。这种阅读诗歌的方式犹如我国古代民间猜物游戏“射覆”,“于覆器之下而置诸物,令暗射之,故云射覆”(《汉书·东方朔传》)。
更多的中古英语谜语诗却没有明显的谜面-谜底机制,而更接近寓言诗allegory,读者只能根据有限的文本表述(通常含有广为人知的象征符号)去揣度文本背后的可能事件及其原因,即“发生了什么”或“为什么要这样表述”。比如下面这首牛津大学饱蠹楼馆藏《罗林森抄本》BodleianLibraryMSRawlinsonD.,fol.1v中、作于13世纪至14世纪的关于叙事者与一朵玫瑰共度良宵的中古英语匿名短诗《整夜在玫瑰边》AlNistbyteRose:
整夜在玫瑰边
整夜在玫瑰边,玫瑰
我整夜躺在玫瑰畔;
我不敢偷走这朵玫瑰,
但我摘下了这朵花。
(包慧怡译)
AlNistbyteRose
Alnistbyterose,rose--
Alnistbiteroseilay;
Darfichnoustterosestele,
Ant.etichbarte.ouraway.
这首诗中的情色意象十分明显,并且考虑到古法语长诗《玫瑰传奇》LeRomandelaRose及其中古英语译本(其中最优秀的译本就出自《坎特伯雷故事集》的作者杰弗里·乔叟之手)在中世纪后期英国的盛行,我们几乎可以肯定,《整夜在玫瑰边》的成年读者不会对其中的性隐射感到陌生,该诗的谜底亦在现代英语“deflower”(夺取贞操)一词中保留下来。
完稿于13世纪、历经两位作者之手、全长两万多行的《玫瑰传奇》是奠定欧洲罗曼司叙事传统的开山之作,是中世纪盛期“典雅爱情”文学传统和寓言体诗歌的重要代表。诗中的“玫瑰”不仅是男性叙事者历尽艰辛、跨越两万多行诗的距离去追求的贵妇的名字,它更是尘世爱情的终极象征,也是女性身体之美和性吸引力的文学符号。而《整夜在玫瑰边》这首仅有4行的短诗可以说是一个高度浓缩和世俗化版本的《玫瑰传奇》,其中的“玫瑰”同样是一朵情欲的玫瑰,却剔除了《玫瑰传奇》中典雅爱情的理想和宗教升华的潜能,直抵艳情诗的核心(“摘走玫瑰”)—其直白程度几乎使它难当真正的“谜语诗”之名。
另一些被归入“谜语”的玫瑰诗则游离于世俗与宗教语境之间,仅字面意义就扑朔迷离,语文学家和文学批评家们至今无法就它们的所指达成共识,它们成了“美丽而无由”的诗艺标本。下面这首14世纪中古英语匿名诗《少女躺在荒原中》MaideninteMorLay是这类玫瑰诗的典例:
少女躺在荒原中
少女躺在荒原中—
躺在荒原中—
整整七夜,整整七夜,
少女躺在荒原中—
躺在荒原中—
整整七夜加一天。
她的食物挺可口。
她吃什么食物呀?
报春花,还有—
报春花,还有—
她的食物挺可口。
她吃什么食物呀?
报春花和紫罗兰。
她的饮料挺可口。
她喝什么饮料呀?
冷泉水,来自—
冷泉水,来自—
她的饮料挺可口。
她喝什么饮料呀?
冷泉水,来自深井中。
她的闺房挺不错。
她住什么闺房呀?
红玫瑰,还有—
红玫瑰,还有—
她的闺房挺不错。
她住什么闺房呀?
红玫瑰和百合花。
(包慧怡译)
MaideninteMorLay
Maidenintemorlay--
Intemorlay--
Seuenystfulle,seuenistfulle.
Maidenintemorlay--
Intemorlay--
Seuenistesfulleandaday.
Wellewashiremete.
Watwashiremete?
Teprimeroleantte--
Teprimeroleantte--
Wellewashiremete.
Watwashiremete?
Teprimeroleandteviolet.
Wellewashiredring.
Watwashiredring?
Techeldewaterofte--
Techeldewaterofte--
Wellewashiredring.
Watwashiredring?
Techeldewateroftewelle-spring.
Wellewashirebour.
Watwashirebour?
Terederoseandte--
Terederoseandte--
Wellewashirebour.
Watwashirebour?
Terederoseandtelilie.our.
美丽的少女独自在荒原中躺了一星期,吃报春花、紫罗兰,饮清泉,睡在红玫瑰和百合编织的闺房或床上……这民间故事式的叙事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更何况“荒原”或“荒沼”mor本该连牧草都不生,不见牛羊,更别提鲜花和清泉—假如我们回想一下艾米莉·勃朗特《呼啸山庄》中描写的约克郡荒沼,会知道除了丛生的野草和不宜耕作的褐土,英国式荒原就是一片一无用处之地,根本谈不上植被丰饶或百花盛开。当然,文中“报春花”primerole一词在中古英语中可指任何能在沼泽环境下生长的报春花属下的草本开花植物(比如月见草、*花九轮草或欧洲樱草),但玫瑰和百合无论如何都不是荒沼植物。这首写于14世纪早期的抒情诗为何要设置这样一个有悖常理的情境,仿佛在摇篮曲般的日常声调下隐藏着骇人的秘密?
以罗伯岑D.W.RobertsonJr.为代表的寓意解经派学者坚持这是一首披着谜语外衣的圣母崇拜诗:少女是童贞女马利亚,荒原是基督降临前旧律法统治下的世界;“整整七夜”中的数字七代表世界上所有的生命,多出来的“一天”就是白昼、光和基督本人;报春花代表肉体的美丽;紫罗兰象征谦卑之美德;少女饮用的泉水是神恩的符号;红玫瑰象征基督的殉道;白百合则是马利亚童贞的象征。
虽然罗伯岑式解读的思路之僵硬、读诗思维之狭隘曾广受诟病,但即使在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我们也无法一笔勾销寓意派解读的意义。从文化史角度而言,色彩从来不是独立存在的,只有当一种颜色与其他色彩相互对照、关联、并列时,它才具有艺术、修辞和象征上的确定意义。在中世纪附着于花卉的色彩象征体系中,红色几乎总是受难、鲜血、圣爱caritas的颜色,白色则是处子、纯洁、和平的色彩。因此我们会在无数时辰书或诗篇集的“天使报喜”页上,看到天使手中持着或是圣母的脚边放着白色的百合花束,而红玫瑰则遍布手抄本的页缘。在这类页缘画上,有时会同时布满红玫瑰与白玫瑰,起到同样的象征作用:白色的玫瑰在此成了白百合的一个替代物,与红玫瑰一起构成一种以花朵形式出现的福音双重奏。这种“红白”象征体系在中世纪晚期至文艺复兴早期的印刷书本中依然十分常见。
15世纪法国手稿《红白玫瑰丛中编织花环的少女》。
二、莎士比亚的“玫瑰情诗”
作为十四行诗(商籁)这一诗体在英国的发扬光大者—英国体十四行诗又被称作莎士比亚体十四行诗—莎翁留下的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是一个完整而宏大的“诗系列”,记叙了诗人与一名俊俏而轻浮的“俊美青年”和一名邪魅而不忠的“黑夫人”之间的情感纠葛。同时,莎士比亚又是早期现代英语中“玫瑰诗”的先驱:在整个十四行诗系列中,“玫瑰诗”有商籁第1首、第54首、第67首、第95首、第98首、第99首和第首等十余首,每首诗中的玫瑰都有不同的修辞审美、历史文化和*治宗教内涵。篇幅所限,我们再次仅举献给“俊美青年”的第99首商籁为例,这是整个系列中唯一一首长达十五行的“增行商籁”:
商籁第99首
威廉·莎士比亚
我把早熟的紫罗兰这样斥责:
甜蜜的小偷,你从哪里窃来这氤氲,
若非从我爱人的呼吸?这紫色
为你的柔颊抹上一缕骄傲的红晕,
定是从我爱人的静脉中染得。
我怪罪那百合偷窃你的素手,
又怪马郁兰蓓蕾盗用你的秀发;
玫瑰们立在刺上吓得瑟瑟发抖,
一朵羞得通红,一朵绝望到惨白,
第三朵,不红也不白,竟偷了双方,
还在赃物里添上一样:你的气息;
犯了盗窃重罪,它正骄傲盛放,
却被一条复仇的毛虫啃啮至死。
我还看过更多花儿,但没见谁
不曾从你那儿窃取芬芳或色彩。
(包慧怡译)
Sonnet99
WilliamShakespeare
TheforwardvioletthusdidIchide:
Sweetthief,whencedidstthoustealthysweetthatsmells,
Ifnotfrommylove’sbreath?Thepurplepride
Whichonthysoftcheekfor